更新时间:2025-10-31
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按照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(豫人社函〔2022〕115号)要求,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,拟以省委、省政府名义表彰。在各地各有关部门自下而上、差额评选、民主择优、逐级推荐的基础上,经审核,确定40家单位、120名个人为2021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,现予以公示,请予监督。
公示期间,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,可通过电话、信函等方式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,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。